广东省美容师、美发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公告
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经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备案,现发布本期美容师、美发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公告。
一、认定评价职业(工种)、等级
美容师初级,美发师初级。
二、考试方式
理论知识考试,实操技能考核。
三、考试范围
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«美容师(初级)》
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«美发师(初级)》
《美容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程(初级)》
《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程(初级)》
四、报名地点、时间
报名地点: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商业中心29栋4楼
报名时间:2021年3月1日-2021年3月15日
五、申报条件及手续
申报条件:
按已颁布实施的《美容师、美发师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要求》执行。
申报手续:
(1)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申请表。
(2)任一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工种、等级所需证明材料(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国内居民身份证、金融社保卡、居住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港澳台身份证、回乡证、护照。
(3)1寸白底彩照三张(报名表贴一张,准考证贴一张,认定机构留底一张)及电子版1寸白底彩照(用于后期证书制作)。
(4)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。
六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
按已颁布执行的《广东省美容师、美发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收费标准》执行。
七、认定考试科目、时间、地点
美容、美发初级认定时间:2021年3月27日
地点: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商业中心29栋4楼
八、报名咨询联系方式
400 996 0939-1
广东省首脑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院
2021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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